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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资格考试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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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资格考试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时间

2025年3月8日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考生可按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考试实施

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暂定一年一次。2016年3月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

教师资格注册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证须每五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港澳台居民报考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这些政策为四川教师资格考试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