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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中级会计证的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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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级会计证书的收取机构,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证书发放机构

财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中级会计证书的发放主体是各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具体负责证书的核发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部分省份(如山东、河南、辽宁等)实行省级统一制证,考生需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官网或指定平台申请并领取。

二、证书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办理,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证明)。

邮寄服务

部分省份支持网上申请邮寄证书,例如:

- 山东:

考生登录“山东会计之家”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扫描件;

- 辽宁:考生需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在线申请;

- 河南:考生登录“会计之家”平台办理。

三、注意事项

信息采集要求

领证前需完成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ausm.mof.gov.cn)的信息采集,未采集信息将无法领取证书。

违规处理

若考生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财政部门将不予发放证书。

四、补充说明

证书有效期:

中级会计证书为长期有效,但需定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地区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财政局或考试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通用流程及部分地区具体操作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