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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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是考生在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用以证明其在试用期内已经完成了规定的培训并通过了考核。以下是填写该证明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学专业、医学学历、取得学历年月、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资料。
报考信息
报考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等)。
试用机构信息
名称、地址、邮编、登记号、法人姓名。
试用时间
填写试用起止时间,应届生从取得毕业证后开始计算,非应届生从报名前一年开始计算。
应届生试用时间不满一年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岗位信息
主要试用岗位(科室)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教老师签字及评价,评价结果通常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意见
试用机构对考生进行的考核意见。
单位承诺
试用机构需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请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并真实有效,因为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或其他严重后果。如果您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相关考点工作人员或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