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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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报考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愿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有良好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医德医风。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充分履行职责。应当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登记、领取相应执业证书。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具有大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登记,从事医疗执业工作6年以上。
具有本科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具有本科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具有硕士专业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拥有博士学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对照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如果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应确保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两年。
注意,伪造学历或考试违纪行为在未满2年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